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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11-29
吊车的“十不吊”原则是为了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,避免事故发生而制定的十条重要规定。以下是吊车“十不吊”的详细内容:
吊物上站人或有浮放物件不吊:
如果吊物上站有人员或有未固定好的浮放物件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因此不得进行吊装。
超负荷不吊:
吊车应在规定的起重能力范围内进行作业,严禁超负荷吊装,以避免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。
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:
吊装作业应由专人指挥,且指挥信号应明确、规范。如遇到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的情况,吊车司机应拒绝执行。
斜拉工件不吊:
斜拉工件容易导致吊车失稳或工件损坏,因此严禁斜拉工件进行吊装。
埋在地下物件不吊:
埋在地下的物件由于无法确定其重量和稳定性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,因此不得进行吊装。
安全装置失灵不吊:
吊车的安全装置(如限位器、力矩限制器等)是保障作业安全的重要部件。如安全装置失灵,则不得进行吊装作业。
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:
具有爆炸性的物件在吊装过程中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,因此严禁吊装此类物件。
吊车上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:
在吊车上直接对吊挂的重物进行加工,可能导致重物失稳或设备损坏,因此不得进行此类作业。
棱角物件没有防护措施不吊:
棱角物件在吊装过程中容易对钢丝绳等吊具造成磨损或切割,因此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后再进行吊装。
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:
吊具的选择和使用应合理,且物件应捆挂牢固。如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,则不得进行吊装作业。
综上所述,吊车的“十不吊”原则是保障吊装作业安全的重要规定。在吊装作业中,应严格遵守这些原则,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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